不同香港人才及入境计划的续签安排并不完全相同,应根据当前身份类别和最新官方要求准备。本页按计划分别说明首次逗留期限、续签条件、申请时间与可能需要准备的资料。
先厘清「续签」的官方含义与基本逻辑
香港身份大多不是「一次获批、永久有效」。除少数情况外,通过人才入境计划或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取得的在港逗留资格均受逗留期限限制——官方的表述是:获准来港人士及其受养人在港逗留,须受逗留期限限制,直至根据香港法例取得永久性居民身份为止。日常所说的「续签」,对应的正式申请是「延长逗留期限」。
不同计划的首次逗留期限、续签条件与延期模式各不相同:优才看在港定居与发展、高才通看受聘或创业、专才看持续就业、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看投资维持。把某个计划的续签规则套用到另一个计划,是常见的理解误区;本页按计划分别说明,并以官方公布为准。
四条主要人才/投资路径的续签要点与入口
A类初次逗留安排一般为12个月;首次延长须获相关全职聘用并取得VTC证明信函,一般可获24个月;连续以雇佣身份逗留48个月或以上后,一般可获36个月。
了解职专计划 →按官方公布的一般安排对照,各计划规则互不相同
| 项目 | 优才 | 高才通 | 专才 |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
|---|---|---|---|---|
| 身份来源 | 优秀人才入境计划(QMAS) | 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TTPS) | 一般就业政策/输入内地人才计划(专才) |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New CIES) |
| 首次逗留安排 | 综合计分制一般首次入境获准逗留36个月;成就计分制一般获准逗留八年 | A类一般36个月;B类及C类一般24个月 | 一般36个月,或按雇佣合约有效期限(以较短者为准) | 正式批准后一般逗留不多于24个月 |
| 后续续签 | 延期一般以「3年+2年」模式获批;顶尖人才一般延期5年 | 一般延长逗留不多于三年;顶尖人才一般延期6年 | 延期一般以3-2年模式批出,或按雇佣合约有效期限(以较短者为准);顶尖人才一般5年 | 每次延期一般不多于三年,程序相同 |
| 重点准备事项 | 证明已采取来港定居步骤并在港居住;进一步延期须显示已定居并对香港有所贡献 | 证明已在港受聘并有稳定收入,或已开办/参与业务;提交前须完成指定专属问卷 | 持续符合计划资格:仍在获批职位受聘、从事相关工作、薪酬福利达市场水平;转换工作须事先获批准 | 先经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核实持续符合投资管理规定,取得审查证明书 |
按官方公布的「一般」安排整理
| 身份路径 | 续签关注方向(官方要点) | 一般延期安排 |
|---|---|---|
| 优才(综合计分制) | 已采取来港定居的步骤并在香港居住,例如受聘担任支薪职位或已建立业务;进一步延期须显示已在香港定居,并对香港有所贡献 | 一般首次逗留36个月;延期一般以「3年+2年」模式获批;顶尖人才(在港满2年且上年度入息达200万港元)一般延期5年 |
| 高才通 | 已在香港受聘并能从中获得稳定收入,或已在香港开办或参与业务;如未能证明会继续在港就业或经营业务,延期申请可被拒绝 | 一般延长逗留不多于三年,或至雇佣合约有效期限届满(以较早者为准);顶尖人才一般延期6年 |
| 专才(一般就业政策/输入内地人才计划) | 持续符合相关申请资格:仍然受聘、从事相关工作、薪酬福利达市场水平;延期一般只在申请人仍符合资格时获得考虑 | 按官方资料,逗留期限模式一般为3-3-2年;顶尖人才一般为3-5年 |
|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 在获准逗留后的整段时间内持续符合计划各项规定;延长逗留前须先经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核实投资管理规定 | 正式批准后一般逗留不多于24个月;其后一般每次延长不多于三年 |
| 职专毕业生留港计划(VPAS) | 获聘于与修毕课程相关的全职工作(合约期不少于一年、薪酬达市场水平),并先取得VTC相关证明信函 | 初次逗留安排一般为12个月;延长一般24个月;连续以雇佣身份逗留48个月或以上后,一般可获36个月 |
先看官方时间窗,再倒推准备时间
按官方一般指引,延长逗留期限申请应尽早在逗留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并在所有情况下最少于届满前六星期递交。入境事务处在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及相关申请费后起计,一般可于约二至三个星期内完成处理;实际处理时间须视乎个别申请的具体情况及当时收到的申请数量而定。官方同时提示:并非所有延长逗留期限申请都必然获得批准。
部分计划另有专属安排,不能套用同一时间表:
可在逗留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提出申请;官方指所有情况下应最少于届满前六星期递交。
由2024年11月1日起,受理延长逗留期限申请的时间暂时由逗留期限届满前四星期扩大至三个月。
投资者须先(不早于逗留期届满前三个月)向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申请核实是否持续符合投资管理规定;即使未取得审查证明书,仍须在逗留期限届满前递交延长逗留期限申请。
以下是「可能涉及」的材料与信息,并非统一清单
延长逗留期限申请一般经由入境事务处网上系统递交,并须缴付申请费(不论申请结果如何,已缴付的申请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会退还)。所需文件视乎申请人现时的逗留身份与所属计划而定;官方文件清单中以「*」标示的文件必须递交。以下四类为较常见的方向:
例如香港身份证、有效旅行证件(须显示个人资料、最近期逗留条件及期限/入境标签,以及任何资料更改的页面)。
例如最近获签发的「电子签证」,以及上一次延期逗留的批注或标签(如适用)。
例如受聘及稳定收入证明、在港开办或参与业务的证明、由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投资推广署)发出的符合投资管理规定审查证明书、职训局签发的续期资格证明等。
入境事务处可按个别申请要求补充文件或资料;部分计划设有申请前的前置文件(例如高才通的指定专属问卷完成确认)。
三个计划的审查逻辑不同,不能混为一谈
优才计划不以受聘于特定雇主为前提。综合计分制下一般首次入境可获准逗留36个月;在首次逗留期限接近届满时申请延期,须提供令入境事务处信纳的证明文件,显示已采取来港定居的步骤并在香港居住,例如受聘担任支薪职位或已建立业务。如要符合申请进一步延期的资格,须显示已在香港定居,并对香港有所贡献。
获批的延期一般以「3年+2年」模式批出。按综合计分制获准来港不少于两年,且上一评税年度薪俸税应评税入息达港币200万元或以上者,一般会获准延期逗留五年(新获批的五年期限从原来的逗留期限开始计算)。
了解香港优才计划 →高才通计划的延期审查以「受聘或业务」为核心:申请延长逗留期限时,必须证明已在香港受聘并能从中获得稳定收入,或已在香港开办或参与业务。若未能证明会继续在港就业或经营业务,延期申请可被拒绝。
申请如获批准,一般可获准延长逗留不多于三年,或至雇佣合约有效期限届满(以较早者为准);符合顶尖人才类别资格者,延期逗留期限放宽至六年。此外,高才通的「初次逗留安排」每位申请人只可获批一次;由2026年1月30日起,提交延长逗留期限申请前须先完成指定的「高才通人士专属问卷」并上载完成确认。
了解香港高才通计划 →专才路径以雇佣身份在港逗留为基础,延期一般只在申请人仍然符合计划所订申请资格的情况下才会获得考虑:仍然受聘于获批的雇佣工作、从事相关工作、薪酬福利条件达市场水平。在获准逗留期限内转换工作,须事先取得入境事务处处长批准。
一般首次入境可获准逗留36个月,或按雇佣合约有效期限(以较短者为准);延长逗留期限通常以3-2年模式批出,或按雇佣合约有效期限(以较短者为准)。已获准以专业人士身份在港就业不少于两年,且上一评税年度薪俸税应评税入息达港币200万元或以上者,一般会获准延期逗留五年,并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
了解香港专才 →续签是长期身份规划的基础阶段
通过人才入境计划或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取得的香港身份,在取得永久性居民身份前均受逗留期限限制。按官方资料,根据相关计划获准来港的人士,如在香港特区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七年,可依法申请香港特区居留权。持续按规定续签、维持合法逗留状态,正是累计这段居港年期的基础。
需要留意,「连续通常居住」是法定要求,长期不在港或居留中断可能影响相关判断;不同计划的续签规定、受养人安排及居港年期的计算,均须按《入境条例》及入境事务处的规定确定。
是否最终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须视乎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并经入境事务处审核,本页不构成任何获批承诺;亦不存在「续签满七年即自动成为永久居民」的安排。部分计划(如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在特定条件下另有无条件限制逗留的安排,详情以官方公布为准。
这些情况下,建议先核对最新官方要求再作安排
例如在逗留期间经另一项计划取得或拟取得身份。各计划之间并无「自动转换」机制,一般须按新计划的资格准则另行提出申请。
专才转换工作需要事先取得入境事务处处长批准;高才通须能证明继续在港受聘或经营业务;业务规模或收入结构出现重大变化,亦可能影响延期审查。
即使申请正在处理中,除特殊情况获处长批准外,仍须在逗留期限届满前离开香港;逾期逗留属严重刑事罪行。
例如不再受聘于获批职位、投资组合未维持,或长期不在香港居住;这些情况可能影响延期申请的考虑。
官方文件清单与前置程序会调整,例如高才通新增的指定专属问卷完成确认、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投资管理规定核实程序。
各计划的逗留期限模式、受理申请时间与顶尖人才安排可能调整;申请前应查阅入境事务处及所属计划的最新公布。
六个环节(具体流程按所属计划而定)
先确认自己现时在港逗留所依据的计划(优才、高才通、专才、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等),因为续签条件与程序按计划而定。
核对最近获签发「电子签证」上的逗留期限与条件,并留意期限届满日;官方指延期申请应尽早在届满前三个月内提出,最少于六星期前递交。
对照所属计划的最新官方要求自查,包括审查重点、前置程序与文件清单;政策可能更新,不宜凭旧资料推算。
按官方文件清单准备身份证明、逗留许可资料及与身份类别相关的证明;部分计划须先取得前置文件(如投资管理规定审查证明书、专属问卷完成确认)。
一般经由入境事务处网上系统递交延长逗留期限申请并缴付申请费;不论申请结果如何,已缴付费用不获退还。
入境事务处按所属计划准则审核,可能要求补充文件;官方提示并非所有申请都必然获批,等候结果期间须留意逗留期限与离港规定。
长期身份规划:了解香港永久居民申请与资格指南,以及「连续通常居住」的法定要求与核实程序。